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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 甲、乙类厂房或仓库的自动灭火系统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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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12: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乙类厂房或仓库可否通过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来增加防火分区面积?
防火分区】【危险性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4.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仓库及类似场所、环境温度高于或等于4℃且低于或等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2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3 替代干式系统的场所,或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误喷或严禁管道充水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雨淋系统
        1)火灾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启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的场所或部位
        2)室内净空高度超过闭式系统应用高度,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的场所或部位;
        3)严重危险级Ⅱ级场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
3.3.3 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1条的规定增加1.0倍。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增加1.0倍

8.3.7(原强) 下列建筑或部位应设置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建筑面积大于100m²且生产或使用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房;
    2 乒乓球厂的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位;
    3 建筑面积大于60m²或储存量大于2t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仓库;
    4 日装瓶数量大于3000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灌瓶间、实瓶库;...

《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释疑》(倪照鹏2022年1月第1版)
问题2-32  国家标准允许在厂房或仓库中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按照标准规定增加1.0倍。这一规定是否适用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防火分区?
答:自动灭火系统具有及时控制和扑灭建筑内初起火灾的作用,设计合理、运行维护良好的自动灭火设施能通过有效灭火或控火而较大程度地提高建筑的消防安全性能。因此,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增加1.0倍,包括甲、乙类的生产和仓储场所。但是对于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防火分区,大多数表现为先爆炸后燃烧,火势发展蔓延迅速,除部分场所可以采用雨淋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一种类型)、泡沫-雨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进行全覆盖或全淹没灭火保护外,大部分常规灭火设施难以有效发挥灭火、控火作用。因此,国家相关标准对大多数甲、乙类生产和仓储场所并未明确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即使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防火分区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由于其发生燃烧和爆炸所表现的特性,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也不应扩大

【37山东】2024-02《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第一册房屋建筑)》山东省住建厅2023年7月
建筑专业1.2.2-22 当甲、乙类厂房(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是否可以根据《建规》第 3 3.3.3  条的规定增加1.0 倍
解答:甲、乙类厂房(仓库)的防火分区,火灾时一般表现为先爆炸后燃烧,火势发展蔓延迅速,常规灭火设施难以有效发挥灭火、控火作用。规范对大多数甲、乙类生产和仓储场所并未明确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设计不应为了增加防火分区面积而要求增设自动灭火系统
    部分特殊甲、乙类厂房(仓库)项目的防火分区,例如符合《建规》第 8.3.7 条要求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按规范规定增加 1.0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及应用(通用规范修订版)石峥嵘编著2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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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8 21: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甲乙类厂房/仓库防火分区的相关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条文】【链接
28 防火分区: 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4.2.6 仓库内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库房内的防火分区或库房之间应采用无任何开口的防火墙分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条文】【链接
2.1.22 防火分区: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3.3.1(原强)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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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2 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5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与厂房内其他部位之间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分隔,需要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湿式造纸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
    5 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制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进行分隔。厂房内各水平和竖向防火分隔之间的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 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7 “—”表示不允许。

3.3.2(原强)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仓库的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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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相应类别地上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
    2 石油库区内的桶装油品仓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规定。
    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煤均化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2000m²。
    4 独立建造的硝酸铵仓库、电石仓库、聚乙烯等高分子制品仓库、尿素仓库、配煤仓库、造纸厂的独立成品仓库,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
    5 一、二级耐火等级粮食平房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2000m²,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0m²;三级耐火等级粮食平房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3000m²,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²。
    6 一、二级耐火等级且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²的单层棉花库房,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²。
    7 一、二级耐火等级冷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的规定。
    8 “—”表示不允许。

3.3.3 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1条的规定增加1.0倍。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增加1.0倍
【条文说明】自动灭火系统能及时控制和扑灭防火分区内的初起火,有效地控制火势蔓延。运行维护良好的自动灭火设施,能较大地提高厂房和仓库的消防安全性。因此,本条规定厂房和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后,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及仓库的占地面积可以按表3.3.1和表3.3.2的规定增加。但对于冷库,由于冷库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已根据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较大调整,故在防火分区内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后,其建筑面积不能再按本规范的有关要求增加。
    一般,在防火分区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需要整个防火分区全部设置。但有时在一个防火分区内,有些部位的火灾危险性较低,可以不需要设置自动灭火设施,而有些部位的火灾危险性较高,需要局部设置。对于这种情况,防火分区内所增加的面积只能按该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局部区域建筑面积的一倍计入防火分区的总建筑面积内,但局部区域包括所增加的面积均要同时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为防止系统失效导致火灾的蔓延,还需在该防火分区内采用防火隔墙与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部分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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