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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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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5 11: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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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2.0.2  建设工程文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2.0.6  竣工图: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3  基本规定
3.0.4  建设单位应按下列流程开展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
  1  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明确竣工图的编制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套数、编制费用及承担单位、工程档案的质量要求和移交时间等内容;
  2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3  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  收集和整理竣工验收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6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本规范的要求将全部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完成工程档案的立卷;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组织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专家组竣工验收意见中明确;
  7  对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4  归档文件及其质量要求
4.2  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4.2.2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监理文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编制;建筑工程文件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JGJ/T185的要求编制;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及其竣工验收文件按照原建设部印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编制。竣工图的编制应按原国家建委1982年[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执行。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2.8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图4.2.8),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2  竣工图章尺寸应为:50mm×80mm。
  3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image.png
图4.2.8竣工图章示例

4.2.9  竣工图的绘制与改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制图标准的规定。

5  工程文件立卷
5.1  立卷流程、原则和方法
5.1.2  立卷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工程专业的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 工程文件应按不同的形成、整理单位及建设程序,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分别进行立卷,并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3 一项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立卷;
  4 不同载体的文件应分别立卷。

5.1.3立卷应采用下列方法:
  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应按建设程序、形成单位等进行立卷;
  2 监理文件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专业、阶段等进行立卷;
  3 施工文件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立卷;
  4 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立卷
  5 竣工验收文件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立卷;
  6 电子文件立卷时,每个工程(项目)应建立多级文件夹,应与纸质文件在案卷设置上一致,并应建立相应的标识关系;
  7 声像资料应按建设工程各阶段立卷,重大事件及重要活动的声像资料应按专题立卷,声像档案与纸质档案应建立相应的标识关系。

5.3  案卷编目
5.3.2  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 序号应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编写,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 责任者应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或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应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 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形成单位的发文号或图纸的图号,或设备、项目代号。
  5 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当文件无标题时,应根据内容拟写标题,拟写标题外应加“[]”符号。
  6 日期应填写文件的形成日期或文件的起止日期,竣工图应填写编制日期。日期中“年”应用四位数字表示,“月”和“日”应分别用两位数字表示。
  7 页次应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应填写起止页号。
  8 备注应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7  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
7.0.1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时,应查验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2 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 竣工图的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4 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5 文件的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6 电子档案格式、载体等符合要求;
  7 声像档案内容、质量、格式符合要求。

附录A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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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符号“▲”表示必须归档保存;“△”表示选择性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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