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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交流]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2014-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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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11: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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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消规>图示》15S909【内容
江苏省【问题一(方玉姝20141123)】【问题二(刘俊2014)】【问题三】
 楼主| 发表于 2015-3-9 07: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参数

4 消防水源
4.3.5   火灾时消防水池连续补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和流量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或其他给水管网的压力、入户引入管管径、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以及火灾时其他用水量等经水力计算确定,当计算条件不具备时,给水管的平均流速不宜大于 1.5m/s

5 供水设施  
5.2.1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 ,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 时不应小于50m3 ,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 时不应小于100m3 ;
  2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m3,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 时不应小于 36m3;
  3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 12m3;
  4 建筑高度大于 21m 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 6m3;
  5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等于25L/s 时不应小于12m3,大于25L/s 时不应小于18m3 ;
  6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 且小于30000m2 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m3 ,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m2 的商店,不应小于50m3 ,当与本条第 1 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取其较大值。

5.2.6-5 (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的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8h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5.4.1(强)下列场所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 高层民用建筑;
  2 设有消防给水的住宅、超过五层的其他多层民用建筑;
  3 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 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10L/s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
  4 高层工业建筑和超过四层的多层工业建筑;
  5 城市交通隧道。

5.4.4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多栋建筑供水时,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在每座建筑附近就近设置

5.5.2 消防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两个机组及机组至墙壁间的净距:
电动机容量净距不宜小于下值
N <22kW0.6 m
22kW ≤ N ≤55kW0.8 m
55kW  < N < 255kW1.2 m
N > 255kW1.5 m
2. 当消防水泵就地检修时,应至少在每个机组一侧设消防水泵机组宽度加0.5m的通道,并应保证消防水泵轴和电动机转子在检修时能拆卸;
3. 消防水泵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6  给水形式
6.1.3-1 ...除建筑高度超过54m的住宅外,室外......(其条文说明及4.3.1-2条为50m)

6.1.6  当室外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宜与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合用。

6.1.9 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 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2 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
    3 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市政直接供水可替代高位消防水箱。

7.3.10(强) 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当设有倒流防止器,且火灾时因其水头损失导致室外消火栓不能满足本规范第7.2.8条的要求时,应在该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条文说明】倒流防止器的水头损失较大,如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在正常设计流量时的水头损失在0.04~0.10MPa之间,火灾时因流量大增,水头损失会剧增,可能导致使室外消火栓的供水压力不能满足0.10MPa的要求,为此应进行水力计算。为了保证消防给水的可靠性,规定从市政给水管网接引的入户引入管在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7  消火栓系统
7.4.2 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 6mm 的消防水枪。

7.4.3(强) 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7.4.5  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并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

7.4.6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
但筑高度小于或等于 24.0m且体积小于或等于 5000m3的多层仓库、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4m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
以及本规范表3.5.2中规定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场所,可采用 1 支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7.4.7   
1 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和前室、走道等明显易于取用,以及便于火灾扑救的位置
2 住宅的室内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
3 汽车库内消火栓的设置不应影响汽车的通行和车位的设置,并应确保消火栓的开启(12.3.10-4条 消火栓箱门的开启不应小于120°)
5  同一楼梯间及其附近不同层设置的消火栓,其平面位置宜相同;

7.4.9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应设置带有压力表的试验消火栓

7.4.12 2  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 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的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 13m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 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 10m计算。

7.4.13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当设置消火栓时,可采用干式消防竖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式消防竖管宜设置在楼梯间休息平台,且仅应配置消火栓栓口;
  2  干式消防竖管应设置消防车供水接口;
  3  消防车供水接口应设置在首层便于消防车接近和安全的地点;
  4  竖管顶端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条文说明:7~10层住宅仅需设置干式消防竖管)

7.4.14  住宅户内宜在生活给水管道上预留一个接 DN15 消防软管或轻便水龙的接口
7.4.15 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的室内消火栓应至少满足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并宜设置在户门附近

8  管网
8.1.6  室内消火栓环状给水管道检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消火栓竖管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 过1 根, 当竖管超过4 根时, 可关闭不相邻的2 根;
2 每根竖管与供水横干管相接处应设置阀门

8.2.6 埋地金属管道的管顶覆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3 管道最小管顶覆土应至少在冰冻线以下0.30m 。(山西省某项目,根据地质报告季节性冻土深度410mm,覆土厚度不小于710mm)

8.3.2 消防给水系统管道的最高点处宜设置自动排气阀

9  消防排水
10   水力计算
11   控制与操作

11.0.4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11.0.12(强) 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机械应急启动时,应确保消防水泵在报警5min 内正常工作。(注:消防控制室至消防泵房的行走距离不应大于180m:一个身体健康的成年人正常行走速度在1.75-2m/s不等,5min扣除11.0.3条的2min剩3min,加上操作时间,约1m/s的行走速度)

12.3.10 消火栓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的启闭阀门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阀门的中心距箱侧面应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应为100mm,允许偏差±5mm;
2  室内消火栓箱的安装应平正、牢固,暗装的消火栓箱不应破坏隔墙的耐火性能
3  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4  消火栓箱门的开启不应小于120°
5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消防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放置;

12.3.20 架空管道的支吊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或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
  2  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 5 倍于充满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
  3  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重量另加至少 114kg 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重量可按表12.3.20-1 选取 ;
  4  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表12.3.20-2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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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作为一个吊架 ;
  6  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 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 DN50 时可不设 ;
   2) 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 15m ,每 15m 长度内应至少设 1 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 DN40 可不设 ;
   3) 管径大于 DN50 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 1 个防晃支架 ;
   4) 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 50% 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宜可作为 1 个防晃支架处理 。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 ,不应少于 10 件 。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

12.3.21 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不应少于 1 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30% ,不应少于 10 件 。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

13.1.5 稳压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达到设计启动压力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停泵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稳压泵启停应达到设计压力要求 ;
  2  能满足系统自动启动要求,且当消防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
  3  稳压泵在正常工作时每小时的启停次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 15 次/h ;
  4  稳压泵启停时系统压力应平稳,且稳压泵不应频繁启停 。

14 维护管理
14.0.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有管理、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的操作规程;并应保证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维护管理应按本规范附录G的要求进行。

14.0.2 维护管理人员应掌握和熟悉消防给水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

14.0.3 水源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季度应监测市政给水管网的压力和供水能力;
    2 每年应对天然河湖等地表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枯水位、洪水位,以及枯水位流量或蓄水量等进行一次检测;
    3 每年应对水井等地下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最低水位、最高水位和出水量等进行一次测定;
    4 每月应对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消防水源设施的水位等进行一次检测;消防水池(箱)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关闭
    5 在冬季每天应对消防储水设施进行室内温度和水温检测,当结冰或室内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确保不结冰和室温不低于5℃的措施。

14.0.4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等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月应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并应检查供电电源的情况;
    2 每周应模拟消防水泵自动控制的条件自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且应自动记录自动巡检情况,每月应检测记录;
    3 每日应对稳压泵的停泵启泵压力和启泵次数等进行检查和记录运行情况;
    4 每日应对柴油机消防水泵的启动电池的电量进行检测,每周应检查储油箱的储油量,每月应手动启动柴油机消防水泵运行一次;
    5 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泵的出流量和压力进行一次试验;
    6 每月应对气压水罐的压力和有效容积等进行一次检测。

14.0.5 减压阀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月应对减压阀组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并应检测和记录减压阀前后的压力,当不符合设计值时应采取满足系统要求的调试和维修等措施;
    2 每年应对减压阀的流量和压力进行一次试验。

14.0.6 阀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淋阀的附属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应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
    2 每月应对电动阀和电磁阀的供电和启闭性能进行检测;
    3 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4 每季度应对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进行一次检查,并应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
    5 每天应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6 每季度应对系统所有的末端试水阀和报警阀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并应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
    7 在市政供水阀门处于完全开启状态时,每月应对倒流防止器的压差进行检测,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减压型倒流防止器》GB/T 25178、《低阻力倒流防止器》JB/T 11151和《双止回阀倒流防止器》CJ/T 160等的有关规定。

14.0.7 每季度应对消火栓进行一次外观和漏水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消火栓应及时更换。

14.0.8 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一次检查,并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14.0.9 每年应对系统过滤器进行至少一次排渣,并应检查过滤器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当堵塞或损坏时应及时检修。

14.0.10 每年应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设施的结构材料是否完好,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14.0.11 建筑的使用性质功能或障碍物的改变,影响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功能而需要进行修改时,应重新进行设计。

14.0.12 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减压阀、报警阀和阀门等,应有明确的标识。

14.0.1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有产权单位负责管理,并应使系统处于随时满足消防的需求和安全状态。

14.0.14 永久性地表水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应有防止水生生物繁殖的管理技术措施。

14.0.1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并应取得维护负责人的同意,同时应临场监督,应在采取防范措施后再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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