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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涂装中使用可燃 、易燃液体涂料喷漆室的总体要求 、结构和材质 、通风系统 、电气设备 、防静电系统 、操作及维护等安全技术要求 ,并描述了证实方法 。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可燃 、易燃液体涂料喷漆室的设计 、制造 、安装 、调试 、检验 、运行和维护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喷漆室:专门用于喷涂液体涂料的全封闭或半封闭的非建筑物的围护结构体 。
3.2 喷漆区:由于喷漆作业而存在易燃或可燃蒸气 、漆雾或积聚可燃残存物的区域 。
4 总体要求
4.7 喷漆室的消防设施应符合GB55037和GB50016的规定,并按GB50116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采用连续喷漆作业的大型喷漆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4.8 喷漆室的灭火器应按GB50140的规定配置。
5 设备设施
5.2.2 连续喷漆作业的大型喷漆室的干式漆雾捕集装置应配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
5.2.4 以水为漆雾捕集介质的湿式喷漆室,漆雾捕集装置应设置气水分离器和集水池,并应设置漆渣排口,集水池应设置水位稳定装置。
5.3.2 干式喷漆室通风系统、漆雾捕集装置中可燃粉尘浓度应不大于其爆炸下限的50%。
6 操作及维护
7 证实方法
7.1 第4章涉及的消防系统的要求,通过查验消防系统设计文件、相关产品说明书等资料,现场勘查灭火设施配置情况进行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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