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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2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直升机场(含表面直升机场和高架直升机场)、直升机水上平台、船上直升机场及固定翼飞机起降的机场内专供直升机使用的区域;不适用于水上直升机场。
2 术语、符号和缩略语
2.1.1 直升机场:全部或部分仅供直升机起飞、着陆和表面活动使用的场地或构筑物上的特定区域
2.1.2 陆上直升机场:位于陆地上的直升机场包括表面直升机场和高架直升机场
2.1.3 表面直升机场:位于地面上或水体表面构筑物上的直升机场
2.1.4 高架直升机场:位于陆地上高架构筑物或建筑物顶部的直升机场
4 陆上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9 救援和消防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规定适用于开展商业运输业务的表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水上平台的响应区内发生的失事或事故的救援和消防,不适用于船上直升机场或船上悬停操作区以及各直升机场响应区之外的救援和消防。
【条文说明】船上直升机场或船上悬停操作区的救援与消防要求见《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以及《SOLAS消防安全系统守则》中的相关规定。响应区一般位于直升机场的飞行场地内,不包括直升机场以外区域,例如高架直升机场附近的相邻屋顶不属于响应区。
9.1.2 直升机水上平台和有人活动构筑物或建筑物上方的高架直升机场应提供必要的救援和消防设备与服务。表面直升机场和无人活动构筑物上方的高架直升机场,宜根据风险评估确定救援和消防设备与服务的需求。
【条文说明】风险评估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起降架次、起降频率、高峰时现场投入使用的直升机总数和乘客人数;
—起降类型,即是否用于商业航空运输或通用航空;
—使用的直升机类型、其耐撞性认证状态、其性能特征;
—响应区的大小和复杂性,如机坪区域是否有其他直升机;
—地形情况:是否靠近水域或沼泽地;
—直升机场是否位于人口稠密区;
—当地救援和消防服务对直升机场事故或事件的响应速度;
—直升机的类型和危害的性质,如机身是否采用复合材料,即人造矿物纤维;
—是否已制定应急响应预案。
9.1.3 实施救援与消防应保证救援和消防人员数量充足,受过训练,配备防护性装备。
9.1.4 位于固定翼航空器运行的机场内的直升机专用区域,其救援与消防可参照该机场的相关救援与消防规定执行。
9.1.5 救援与消防设施是直升机场应急响应预案所需配置的设施。直升机场消防方案分类见附录D。
9.2 消防等级
9.2.1 直升机场的消防等级应根据拟使用直升机的机身长度和机身宽度确定,如表9.2.1所示。
表9.2.1直升机场的消防等级
消防等级 最大机身长度(Lf) 最大机身宽度(Wf)
H0 <8m 1.5m
H1 8m~<12m 2.0m
H2 12m~<16m 2.5m
H3 16m~≤20m 3.0m
注:1先按机身长度再根据机身宽度进行分类,当机身长度和机身宽度不在同一等级时,应按更高一个等级进行确定。当机身长度和机身宽度不大于表中尺寸上限的1.1倍时,可不提高消防等级。
2机身尺寸一般可在直升机型号证书和直升机飞行手册中查询,附录C中列出了常见型号的机身尺寸和消防等级。
9.2.2 根据直升机场场地条件、消防等级和主要灭火剂喷射形式,选择使用不同的方式计算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的计算宜符合下列要求:
1在陆上直升机场,当主要灭火剂以射流方式覆盖时,采用式(9.2.2)计算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
S=Lf×(Wf+Wf1)(9.2.2)
式中:S—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m2ꎻ
Lf—机身长度,mꎻ
Wf—机身宽度,mꎻ
Wf1—附加宽度因子,H0到H3类的陆上直升机场取4,超出H3类的陆上直升机场取6,m。
2在陆上直升机场,当主要灭火剂以喷雾方式覆盖时,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为直升机场内包括TLOF以及承重的FATO区域的面积。
3直升机水上平台主要灭火剂以射流方式或喷雾方式覆盖时,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均为TLOF所能容纳的最大圆的面积。
【条文说明】本条第2款中,喷雾方式是指从安装在平台表面的多个喷头向较大区域喷射主要灭火剂的模式。
9.2.3 在设定的消防实际关键区域内主要灭火剂的喷射流量(L/min)应能够在消防系统启动之后1min内控制住直升机场可能发生的任何火情。
9.3 救援和消防设施
9.3.1灭火剂宜符合下列要求:
1直升机水上平台及陆上直升机场宜同时提供主要灭火剂和辅助灭火剂。
2主要灭火剂应为满足最低性能水平B级或C级的泡沫。B级泡沫的最低供给强度应为
5.5L/(min.m2),C级泡沫的最低供给强度应为3.75L/(min.m2)。
3辅助灭火剂应为化学干粉(B类、C类粉末)和气态剂。化学干粉应与泡沫灭火剂相容。辅助灭火剂需符合国际标准组织(ISO)的相关规格标准。
【条文说明】灭火剂的特性参见«机场勤务手册»(Doc9137-AN/898)第一部分“救援和消防”。
9.3.2 主要灭火剂喷射设备形式宜符合下列要求:
1除规模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外,表面直升机场宜采用移动式泡沫设施(PFAS)。
2高架直升机场、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规模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宜根据需要采用固定式泡沫消防系统(FFAS)或固定式水消防系统(FAS)。固定式泡沫消防系统(FFAS)可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式消防枪系统(FMS)、平台综合消防系统(DIFFS)、环状管网(RMS)等。
3当直升机场TLOF小于等于20m时可选用环状管网(RMS)。当TLOF大于20m时,若采用环状管网(RMS)需同时采取其他辅助方式来喷射主要灭火剂。
4设置固定式消防枪系统(FMS)的直升机场,宜另外设置至少两个带有手动控制泡沫支管的输送系统,每条软管能以225L/min~250L/min的最低速度喷射吸气型泡沫。每条软管管路应能安装一个支管,用于喷射冷却用水或用于其他消防措施。
【条文说明】本条第1款中,规模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是指规模较小,消防供给能力覆盖FATO/TLOF,无需移动泡沫或水消防设施的表面直升机场。设备能够运送到事故现场即可将其归类为移动式泡沫设施。移动式泡沫设施可包括但不限于手控式泡沫软管、消防枪或泡沫炮。消防软管可由消防人员拖曳至表面直升机场,消防枪或泡沫炮则安装在合适的救援和消防车上,在进行救援和消防时被运送至事故现场。
本条第2款中,固定式消防枪系统泡沫最初以射流方式喷射,一旦火势在初次扑灭期间得到控制,可将设备的灭火剂喷射从射流方式改为喷雾方式,即将喷头从射流模式调整为喷雾模式,可为救援人员接近事故/失事地点提供一个更安全的环境。平台综合消防系统采用喷雾方式喷射,通常由一系列具有水平和垂直组件的弹出式喷头组成,能够将主要灭火剂覆盖直升机场的整个承载区。固定式水消防系统只能喷射水,采用喷雾方式喷射,仅允许与被动阻燃面层一起使用。仅喷射水流的平台综合消防系统属于固定式水消防系统。
本条第3款中,当TOLF大于20m时,只有在TLOF中心辅以平台综合消防系统喷头,环状管网才能有效利用。
9.3.3 当表面直升机场设置以射流方式喷射主要灭火剂的移动式泡沫设施(PFAS)时,主要灭火剂和辅助灭火剂的数量宜符合表9.3.3的规定。
表9.3.3表面直升机场最小可用灭火剂数量
达到性能水平B的泡沫 达到性能水平C的泡沫 辅助灭火剂
类别 水/L 泡沫混合液
喷射流量/L/min 水/L 泡沫混合液
喷射流量/L/min 化学干粉/kg
和 气态剂/kg
H0 500 250 330 165 23 9
H1 800 400 540 270 23 9
H2 1200 600 800 400 45 18
H3 1600 800 1100 550 90 36
注:1表中的最低喷射持续时间设定为2min。当备用消防服务离直升机场较远时,宜将喷射持续时间从2min提高到
3min。
2化学干粉单具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量宜不小于23kg,气态剂单具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量宜不小于9kg。
9.3.4 当高架直升机场设置以射流方式喷射主要灭火剂的固定式泡沫消防系统(FFAS)时,主要灭火剂和辅助灭火剂的数量宜符合表9.3.4的规定。
表9.3.4高架直升机场最小可用灭火剂数量
达到性能水平B的泡沫 达到性能水平C的泡沫 辅助灭火剂
类别 水/L 泡沫混合液
喷射流量/L/min 水/L 泡沫混合液
喷射流量/L/min 化学干粉/kg
和 气态剂/kg
H0 1250 250 825 165 23 9
H1 2000 400 1350 270 45 18
H2 3000 600 2000 400 45 18
H3 4000 800 2750 550 90 36
注:1表中的最低喷射持续时间设定为5min。
2化学干粉单具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量宜不小于23kg,气态剂单具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量宜不小于9kg。
9.3.5 当高架直升机场或规模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铺设实体板面层,设置以喷雾方式喷射主要灭火剂的固定式泡沫消防系统(FFAS)时,灭火剂数量宜符合以下要求:
1泡沫液喷射流量(L/min)为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m2)乘以选用泡沫的供给强度[L/(min.m2)]。生成泡沫所需的用水量为喷射流量乘以喷射持续时间。
2喷射持续时间不少于3min。
3辅助灭火剂数量宜符合表9.3.4中H2类直升机场运行的规定。对于机身长度大于16m或机身宽度大于2.5m的直升机,辅助灭火剂数量宜符合表9.3.4中H3类直升机场的规定。
【条文说明】实体板面层是指液体不能渗透的表面。实体板面层具有适当的坡度,使得燃烧的燃油能够通过直升机场的实体表面排入一个合适的排放收集系统。
9.3.6 当高架直升机场或规模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铺设被动式阻燃面层,设置仅喷射水流的平台综合消防系统(DIFFS)时,灭火剂数量宜符合以下要求:
1水的喷射流量(L/min)为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m2)乘以水供给强度[3.75L/(min.m2)]。所需的用水量为喷射流量乘以喷射持续时间。
2喷射持续时间不少于2min。
3辅助灭火剂数量宜符合表9.3.4中H2类直升机场运行的规定。对于机身长度大于16m或机身宽度大于2.5m的直升机,辅助灭火剂数量宜符合表9.3.4中H3类直升机场的规定。
【条文说明】被动式阻燃面层是指以穿孔表面或格栅形式建造的表面,该表面包含许多孔洞,使得燃烧的燃油能够迅速通过该表面快速排出。
9.3.7 当直升机水上平台铺设实体板面层,设置以射流方式或喷雾方式喷射主要灭火剂的固定式泡沫消防系统(FFAS)时,灭火剂数量宜符合以下要求:
1泡沫液喷射流量(L/min)为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m2)乘以选用泡沫的供给强度[L/(min.m2)]。生成泡沫所需的用水量为喷射流量乘以喷射持续时间。
2喷射持续时间不少于5min。
3辅助灭火剂数量宜符合表9.3.4中的规定。表中H0类用于小于等于16m的直升机水上平台,H1、H2类用于大于16m且小于等于24m的直升机水上平台,H3类用于大于24m的直升机水上平台。
9.3.8 当直升机水上平台铺设被动式阻燃面层,设置仅喷射水流的平台综合消防系统(DIFFS)时,灭火剂数量宜符合以下要求:
1水的喷射流量(L/min)为消防实际关键区域面积(m2)乘以水的供给强度[3.75L/(min.m2)]。所需的用水量为喷射流量乘以喷射持续时间。可以使用海水。
2喷射持续时间不少于3min。
3辅助灭火剂数量宜符合表9.3.4中的规定。表中H0类用于小于等于16m的直升机水上平台,H1、H2类用于大于16m且小于等于24m的直升机水上平台,H3类用于大于24m的直升机水上平台。
9.3.9 直升机场的救援设备配置宜符合表9.3.9中的规定。在直升机水上平台,救援设备宜存放在有明确标记且安全的水密柜/箱中。
表9.3.9直升机场的救援设备
序号 救援设备 配备数量 名称 单位
1 液压扩张钳 套 1
2 无齿切割锯 个 1
3 消防尖平斧 把 1
4 消防钩 个 1
5 铁皮剪 把 1
6 绝缘钳 把 1
7 撬棍 根 1
8 消防梯 个 1
9 救生绳和安全带 套 1
10 消防手套 副 按人数配置
11 防火毯 张 1
12 人造矿物纤维(MMMF)过滤口罩 只 按人数配置
注:消防梯长度应满足最大机型。
9.4 应答时间
9.4.1 在表面直升机场,救援和消防的工作目标是在最佳地面情况和能见度条件下,应答时间宜不超过2min。
【条文说明】表面直升机场应答时间是指从向救援和消防机构首次呼救,到应答驰救的第一辆(或几辆)消防车到位并按表9.3.3规定喷射流量的至少50%喷射泡沫之间的这段时间。
9.4.2 在高架直升机场、规模有限的表面直升机场和直升机水上平台上,固定式消防系统按所需供给强度喷射主要灭火剂的响应时间宜为从系统启动算起的15s。如果需要救援和消防人员,则当直升机正在进行活动时,救援和消防人员应在直升机场或其附近时刻备勤。
9.5 通信和告警系统
9.5.1 直升机场宜根据需要提供适当的通信和告警系统。
9.6 消防疏散通道
9.6.1 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水上平台应设置一个主要消防疏散通道和至少一个辅助消防疏散通道。主要消防疏散通道和辅助消防疏散通道的设置应在实际可行的范围内相距尽可能远。
9.6.2 消防疏散通道的宽度应确保人员快速有效地移动,并便于操作消防设备和使用担架。主要消防疏散通道的宽度宜不小于1.2m,辅助消防疏散通道的宽度宜不小于0.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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