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发表于 2025-7-22 17:17:39

干粉灭火装置的泄压口及事故排风的设置要求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内容】
3.2 全淹没灭火系统
3.2.5防护区应设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泄压口的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7.0.5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通向室外。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2025-08》【内容】
10.8.4按照《干粉规》设置的干粉灭火系统应根据规范要求设置泄压口及事故后排风措施。当采用符合《干粉装置》的干粉灭火装置时,防护区可不设置泄压口以及事故后排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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