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的相关消防规范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 GB50966-2024【条文】【链接】【链接2】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条文】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条文】【链接】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征求意见2024-0923【链接】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标准》GBT51077-2024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5年版)》浙建质安发〔2025〕145号【内容】
5.5.1地下汽车库的建筑灭火器配置可按A类火灾中危险级设计,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域应按严重危险级设计。
〔说明〕局部删除后按现行标准执行。
9.7.7在汽车库(不包括中型车、大型车汽车库)内设置或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时,宜在每个防火分区内集中布置,且设置或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区域应划分停车单元。停车单元应符合下列规定:(附图9.7.7)
1每个停车单元的停车数量不宜大于12辆,不应大于18辆(以标准小型车为当量计算);行车道本身不可作为停车单元划分边界;
2除行车道外,相邻两个停车单元之间、停车单元与其他停车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高度不应小于1.8m;
3机械式停车库内不宜设置充电设施,确需设置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停车区域顶部应至少设置两只感烟火灾探测器,每个停车位上部应至少设置一个水喷淋头。
〔说明〕新增条文。明确汽车库内设置或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时的区域划分和防火分隔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车的火灾并不仅限于充电阶段,建议有可能停放电动汽车的汽车库都按划分停车单元进行消防设计。
【33浙江】DB33T1121-2016《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2016-0501施)【链接】(涉及水专业内容少)
【33浙江】DBJ33/T1021-2023《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2024-0301施)【链接】
【A杭州】2021-《杭州市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导则(试行)》杭建科发233号
【A杭州】2016-《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杭政办函〔2016〕60号
【32江苏】《江苏省地下汽车库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区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苏消委办2024-43号【内容】
【32江苏-苏州】《苏州市电动汽车汽车库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用技术指引(试行)》苏住建消〔2025〕1号【链接】
【36江西】DBJT 36-066-2021《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条文】
【37山东】DB37/T5342-2025《汽车库设计防火标准》(2026-0201施)【内容】
【43湖南-长沙】2018-01 《长沙市住宅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内容】
【44广东】 DBJ/T 15-150-2018《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条文】
【停车场】
电动汽车停车或充电设施场所的灭火器设置要求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
6.1.7 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并宜选用干粉灭火器。
【条文说明】电动汽车充电过程火灾风险较大,因此按照“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电动汽车特别是动力电池发生火灾后,灭火器有效扑灭火灾的可能性较小,因此灭火器的配置主要考虑扑救充电设施,因此建议选用干粉灭火器。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征求意见2024-0923
7.2.7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均应配置灭火器。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汽车库宜增配灭火剂充装量不小于60L的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不应大于30m。灭火器的配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小于等于1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时,是否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7.2.1(原强) 除敞开式汽车库、屋面停车场外,下列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 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注>50辆)
2 停车数大于 1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注>10辆)
3 机械式汽车库;
4 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
5 Ⅰ类修车库。(注>15辆)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313-2018
6.1.5 新建汽车库内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应集中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与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隔。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
4 当防火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5 当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电动汽车库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条文】
7.2.1(原强) 除敞开式汽车库、屋面停车场外,下列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 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注>50辆)
2 停车数大于 1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注>10辆)
3 机械式汽车库;
4 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
5 Ⅰ类修车库。(注>15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杨丙杰主编)2022-08》【内容】
212页,6.4.1自动灭火系统的选型
... 从上述标准的规定可以看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仍是汽车库应用最为普遍的固定灭火系统,对于以内燃机驱动的汽车火灾,火灾初起阶段一般以固体火灾为主,可充分利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火性能,将火势限制在不超过作用面积的保护范围内;对于电动汽车火灾,则可以利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冷却降温功能,为后期灭火救援处置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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