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喷系统泄水阀的设置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4.2.2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4.3.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
1 应设有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等组件和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
2 控制管道静压的区段宜分区供水或设减压阀,控制管道动压的区段宜设减压孔板或节流管;
3 应设有泄水阀(或泄水口) 、排气阀(或排气口)和排污口;
4 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有压充气管道的快速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系统中包括的组件和必要的配件。
1 提出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基本组成。
2 提出了设置减压孔板、节流管降低水流动压,分区供水或采用减压阀降低管道静压等控制管道压力的规定。
3 设置排气阀是为了使系统的管道充水时不存留空气,设置泄水阀是为了便于检修。排气阀设在其负责区段管道的最高点,泄水阀则设在其负责区段管道的最低点。泄水阀及其连接管的管径可参考表7。
4 干式系统与预作用系统设置快速排气阀,是为了使配水管道尽快排气充水。干式系统和配水管道充有压缩空气的预作用系统中为快速排气阀设置的电动阀,平时常闭,系统开始充水时打开。
8.0.13 水平设置的管道宜有坡度,并应坡向泄水阀。充水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2‰,准工作状态不充水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4‰。
【条文说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要求有坡度,并坡向泄水管。规定此条的目的在于充水时易于排气,维修时易于排尽管内积水。
【上海】《上海市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94-2007
8.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应设有自泄水阀(口)和排气阀(口),泄水阀宜设在水流指示器后最低处,其管径不宜小于65mm; 排气阀应设在每套报警组后的配水干管的最高位置,排气阀前应设阀门。其管径不宜小于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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