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量等级》GBT 28592-2012(2012-0801施)
降水量等级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降水量等级划分的原则和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降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等业务和科研工作,以及其他行业与降水相关的领域。
2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运用于本文件
2.1 降水量:某一时段内,从天空降落到地面上的液态(降雨)或固态(降雪)(经融化后)降水,未经蒸发、渗透、流失而在水平面上积聚的深度。
3 降水量等级划分的原则
降水量按24h,12h两个时间段进行划分。
4降雨量等级划分:降雨分为徽量降雨(零星小雨)、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共7个等级。具体划分见表 1。
5 降雪量等级划分:降雪分为微量降雪(零星小雪)、小雪、中雪、大雪、暴雪、大暴雪、特大暴雪共7个等级。具体划分见表2。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