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发表于 2023-7-17 17:27:54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技术规程》 CECS233:2007

2.1.1厨房设备灭火装量: 固定安装于公共厨房等高湿热环境中,由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贮存容器组件、管路、喷嘴、阀门及其驱动装置、感温器、控制装置、燃料阀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自动探测并实施灭火的成套装置。

3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厨房设备灭火装置设置的型式及数量,应根据厨房设备的类型、规模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3.1.2一套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应只保护一个防护单元,当一个防护单元需采用多套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保护时,应保证这些灭火装置在灭火时同时启动。

3.1.3同一防护单元内的所有喷嘴,应保证系统动作时同时喷放灭火剂。

3.1.4排烟管道的保护长度,应自距高排烟管道延伸段最近的烟道进口端算起,向内延伸不小于6m。

3.1.5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应采用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2设置要求
3.2.1喷嘴应设置在灶县上部的中心轴线处。喷嘴的布置应使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所保护的面积内不留空白,并应均匀喷放灭火剂。

3.2.2感温器应布置在易于接触到火焰热气流的位置,设置在灶具上部的感温器宜偏离灶具的中心轴线。

3.2.3 惠任设备的每个灶具上部应设置感温器和喷睛,排烟管道应在每个烟道进口端设管至少1只向排烟管道内顺放灭火剂的喷嘴。

3.2.4 保护排烟罩的喷嘴应设置在滤油网板的上部,并宜采用水平喷放方式。

3.3 设计参数
3.3.1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设计基本参数应不小于表3.3.1的 规定:...

3.3.2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保护范围应按防护单元的面积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烹任设备按其最大水平投影面积确定:
2排烟罩按其滤油网板表面积确定:
3排烟管道按所保护的排烟管道内表面积确定。

3.3.3防护单元内所需设置的喷嘴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3.3.4厨房设备灭火装置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3.4 装置组件
3.4.1贮存装置应设置在防护单元附近,并应采取防腐措施,其环境温度应为4~55℃。贮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 应避免油烟熏蒸及热源烘烤。

3.4.2驱动气体应选用情性气体,宜选用氮气;驱动气体贮存容器的充装压力不宜大于6.0MPa,当充装压力大于6.0MPa 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4.3喷嘴应设有防止灰尘或油脂堵塞喷孔的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在喷放灭火剂时自动打开。

3.4.4感温器采用电启动方式时,导线应采用阻燃线管或金属套管保护,且不应裸露在与火焰直接接触的部位;感温器采用易熔合金等机械启动方式时,拉索应采用不锈钢多股绳。除感温元件外露外,拉索应采用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保护,拉素转弯处应采用专用导向滑轮。

3.4.5 管道及附件应能承受最高环境温度下的工作压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贮存装置外的灭火剂输送管道宜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其 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的规定:不应使用碳钢管和复合管。
2驱动气体输送管道应采用铜管或高压软管,采用铜管时, 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铜及铜合金拉制管》GB/T1527的规定。
3管道变径时应使用异径管。
4管道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4.6管道应设固定支、吊架,其间距不应大于2.5m。

3.5操作与控制
3.5.1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应具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3.5.2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启动时应联动自动关闭燃料阀。在喷放完灭火剂需继续喷故冷却水时,应在喷放灭火剂后5s内自动切 换到喷放冷却水状态。

3.5.3 控制装置、报警器及手动操作装置的设置,应便于操作、检查和维护;控制装置应正确显示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工作状态 。

3.5.4 当采用电动装置时,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电源应设置备用电源,且延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12h。主、备用电源应有工作指示 。

3.5.5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手动操作装置和相关阀门处应设置清晰明显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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