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展厅消防安全指引》杭消安委办〔2022〕49号
三、消防设施(一)新能源汽车展厅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给水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二)展厅内宜设置相对固定的停车区域,每个停车位置上方应设置火灾探测器。
(三)展厅内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当按照严重危险等级进行设计,喷头间距不应大于3米,并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四)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应满足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展厅室内任一部位,并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五)展厅应配置 A、B、E 类灭火器,应采用水基型手提式灭火器,车辆停放区应配置灭火剂充装量不小于 60L 的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或推车式水喷雾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30m。
(六)展厅内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3.0lx,地面应当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七)展厅内应设置能自动切断电源的防止电气火灾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应立即切断火灾报警防火分区非消防电源。
(八)推广配备使用大面积新型汽车灭火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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