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发表于 2021-7-29 11:00:07

(余杭区)关于加强住宅阳台排水管理工作的通知》【余建〔2020〕95号】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          余建〔2020〕95号

关于加强住宅阳台排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现行住宅设计,加强住宅小区排水管理,源头治理阳台排污,根据《杭州市排水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4号)及市、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加强住宅阳台排水管理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住宅阳台排水设施设置要求
1.新建住宅的所有阳台应当按照要求独立设置废水立管。
2.废水立管接入户外排水井前应做好隔断(防异味)措施,地面接入污水系统。


二、住宅阳台排水设施审查及监管要求
1.项目图审阶段,图审机构应加强住宅阳台排水设施设置的技术审查。
2.项目设计审查阶段,审查部门应予审核把关。
3.项目施工阶段,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管。
4.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验收部门应予严格把关,对未按要求施工的项目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
三、上述住宅阳台排水设施设置及审查监管等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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