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发表于 2021-7-23 13:08:59

《宁波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2011-11》

12.1给水管、器材渗漏及爆裂
12.1.1设计
    1应标明各分区给水系统的工作压力,各分区最低处住宅入户管水压不大于0.45MPa,并应有防超压措施。
    2生活给水系统不应采用减压阀分区。
    3一个生活给水系统供多栋住宅楼用水时,其配水管水头损失不宜大于0.1 MPa。
    4生活给水设备出口处宜设泄压装置。

12.1.2施工
    1给水管管材与配件应采用同一厂家的产品。
    2选用的PP-R管配件应具有热温测试报告。

12.2消防设施设置不合理
12. 2.1室内消火栓箱宜暗装,并不应设在与住户共有的墙上。

12.2.2高层住宅高位水箱高度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水压时,不宜采用稳压泵稳压。

12.2.3消防系统分区及防超压措施应考虑气压设备的影响。

12.2.4消防应按系统设置试水装置。

12.3雨、污水系统设置隐患
12.3.1设计
    1屋面雨水宜采用直落式排水并设置雨水斗,当采用侧排时,雨水管数量应经过计算确定。
    2屋面雨水管应采用给水管材。多层住宅雨水管宜选用UPVC、ABS塑料给水管。高层住宅雨水管宜选用钢塑复合管或金属给水管。
   3排水管不应挡住排气道、门窗。塑料排水立管与灶具边的净距不应小于0. 4m。

12.3.2施工
   1不得采用铸铁通气帽代替雨水斗。
   2屋面雨水排水管不应安装雨水盛水斗。
   3雨水管应采用加长管卡固定。
   4雨水斗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且应预埋止水套管。
   5塑料排水管伸缩的位置应靠近水流汇合管件处,当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撑且排水横支管在楼板下接入时,伸缩节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下;当立管穿越楼层处为固定支撑且排水横支管在楼板上接入时,应设置于水流汇合管件之上。横管上设置伸缩节应设于水流汇合管件的上游,伸缩节插口应顺水流方向。
    6高层住宅中大于等于DN100的塑料管道(CPVC给水管除外)在穿越楼层或防火区域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
    7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管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气管高出非上人屋面顶面不应小于300mm。
    (2)通气管出口周边4m内有门窗时,高出门窗上口600mm或引向无门窗侧。
    (3)通气管高出上人屋面顶面不应小于2m。
    (4)通气管不应设在建筑物挑出部分檐口、阳台、雨篷等下面。

12.4水泵、水池(箱)
12.4.1设计
    1生活水池(箱)进水管口的最低处应高出溢流边缘一倍进水管径,且不小于25mm,不大于150mm。
    2消防水池(箱)进水管口的最低处应高于溢流边缘150mm以上。
    3生活水池应密封,宜设微电解水箱消毒机。
    4消防水池宜设微电解水箱消毒机。
    5给水系统采用无负压设备供水时,应配置清水池。无负压设备应设置从管网或水池抽水的切换装置。
    6布置在地下室的水池进水管上应增设电动阀,电动阀由水池水位控制,当浮球故障时关闭进水。

12.4.2施工
    1水池内预埋管及预埋件的位置应根据选定厂家的水泵规格、型号确定。
    2隔震垫应设在泵混凝土基础下面。泵的进出口处装软接头,软接头外侧的进出水管应安装固定支架。
    3水泵吸水管如变径,应采用偏心大小头,管顶平接。
    4消防泵吸水管不得高于泵进水口,应与泵进水口管内顶平接并坡向水池,吸水管竖直向下,管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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