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50340-2016(废止)
8建筑设备8.1 给水排水
8.1.1 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应分套设置水表。
8.1.2 非传统水源可用于室外绿化及道路浇洒,不应用于老年人的冲厕用水。
8.1.3 供老年人居住和公共活动场所的给水排水器具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居住空间的水龙头和淋浴器应采用杠杆式单把龙头,宜采用恒温阀 ,公共活动场所宜采用感应式水嘴:
2 应采用坐便器,宜采用坐便冲洗器:
3 宜采用软管淋浴器,与喷淋头相连的金属软管长度不宜小于1.5m。
8.1.4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热水供应系统应有防烫伤措施,冷热水管道应有明显标识。
8.1.5卫生间的卫生器具排水管宜采用同层排水设计。排水立管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
8.1.6 老年人居住建筑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第3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450-2018,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4、5.1.2、5.6.4、5.6.6、6.5.3、7.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867-2013和《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 50340-2016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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