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暴雨强度公式》海建城〔2017〕251号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海宁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海宁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城市内涝防治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城发〔2014〕114号)文件要求,市住建局与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对海宁市暴雨强度公式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海宁市暴雨强度公式》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海宁市暴雨强度公式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海宁市气象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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