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晋建标字〔2013〕125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晋建标字〔2013〕12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批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04—241—2013,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3、3.1.4、3.1.5、3.2.2、3.2.5、4.2.3(5)、4.5.2(1)、4.5.3(1)、4.5.5、4.5.6、4.5.12(1)、4.6.7、7.0.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241—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12日
来源:http://dez.sxjs.gov.cn/Detail.aspx?id=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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